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为了搞好对本部门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管理与整顿,要求所有驾驶员熟记会背市公安局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十不准守则》,克服特权思想,自觉做到不挪用公安牌照、警备牌照;不动用扣押、捡拾车辆;不滥用警灯、警报器;不驾驶牌照不全的车辆上路;不酒后驾车、非司机驾车;不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不驾车走公交专用车道;不违章停入车辆;不无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安内部车辆;不违反规定借用外部车辆。同时,公安交通管理局还加大检查、处理力度。对内部驾驶员违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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